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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热线问答集萃(总第1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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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非报关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列入失信企业信用状况记录?根据《关于失信企业认定标准相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70号)规定,非报关企业因非主观故意,造成的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行为,不列入海关认定失信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机构地区 南京海关
出处 《中国海关》 2024年第1期68-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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