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功以才成,业以才广,人才是第一资源。让“人才活水”激荡检察事业奔涌向前、赓续延绵,根本出路是要打通“引才路”、畅通“育才路”、贯通“用才路”。一、坚持学历、经历、阅历“三历并重”,打通“引才路”(一)注重学历,把好“资质关”学历是一个人接受学习教育程度的证明,也是检察机关选人用人的“法定条件”。一方面,必须重视学历。从陕西省安康市检察机关的现状来看,高学历的人才招不到、引不来、留不住,检察人员学历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出处
《人民检察》
2024年第2期68-69,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