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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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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人社部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进入了实践探索阶段。
作者 刘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工运》 2024年第1期44-46,共3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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