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本案情:某公司下属企业环境管理混乱、违法问题突出,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其中,C公司、W公司对闭矿项目没有按照环评要求处理废水至稳定达标即将废水处理设施一拆了之;H公司某项目闭矿后虽建有废水处理设施,但废水没有得到完全收集治理;W公司、G公司、H公司部分项目存在废水收集治理不完全,污染周边水环境等问题;Y公司项目发生山体滑坡突发事件处置不到位,致使淋洗液溢出外环境:因涉案项目采用原地浸矿回收工艺开采稀土,产生的废水氨氮值高,持续外溢污染周边环境。
出处
《公诉人》
2023年第12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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