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2020年2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之后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体制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为核心的改革路径在地方迅速铺开,《行政复议法》的修订也于2023年9月完成并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兼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重职能的公安机关,有必要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特别是修法为契机,正视存在的问题,理性分析新法的变化,进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升公安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作者
吕中明
史劭明
Lu Zhongming;Shi Shaoming
出处
《公安研究》
2024年第1期13-18,共6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