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迅“五四”前后诸多论述围绕家庭问题展开。根据生物进化原理,他提出“幼者本位”,要求父母建立义务、利他乃至牺牲自我的道德。这种思路既呼应了“五四”时代浪潮,又展现出特殊的精神气质。以往研究多关注鲁迅与周作人、白桦派作家有岛武郎的相通之处,忽略了其有关家庭伦理改革表述中的主体性意识,导致难以对“爱”“牺牲”等关键概念的内在原理之异同展开更加深入的辨析。尽管都呼吁对幼者的“爱”,但他们对“牺牲”均提出相应的保留意见,从而缺乏鲁迅论述中的张力。鲁迅的思路包含更多切身复杂体会,并由此进一步彰显了“五四”家庭改革的可能与限度。鲁迅的坚持既与其对自身的历史定位有关,也使得他对进化的表述同时渗透着悲哀之感,而1920年代多次被背叛的经历更导致鲁迅对进化的信仰陷入低谷。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77-86,共10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文明论视域中的鲁迅历史叙事研究”(2023BYW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