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子虽未对音乐进行系统的理性述说,但他在表达音乐于政化治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时,却异乎常俗,然别开生面,自有一种殊异的体系和效果。孟子论“乐”,关注的焦点是主体的内在观省,至于礼乐师法等外化因素,则非其所重,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对音乐等外化方式的全然排斥。相较于孔子论乐和荀子的《乐论》,孟子更重视实际。他突破音乐传统形式的束缚,提出了“今乐同于古乐”“独乐乐不如人乐乐”的见解,又别开蹊径,提醒齐王“与民偕乐”方为正道。孟子以音乐劝行仁政,以“仁德”为音乐归旨,将音乐导向“仁”,最大化地发掘音乐的道德属性。
出处
《临沂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74-82,共9页
Journal of Linyi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