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文学精神的文化主体性以高度的理性化、自觉性、自主性和致用化为其基本规定性。简言之,理性化特质聚焦在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上,世代传承,形成了完整的理性结构与体制;自觉性特征展现在自觉地运用文学审美性去观照世界和关注人生,以及随着时代变迁,不断在文学性方面追求变与新;自主性特性体现为坚守文学的审美本体性和坚持文学的文化包容性,这决定了中华民族的文学之路必然不同于西方;致用化特点则集中反映在主流文学观对文学“观”“群”“怨”作用的执着与创新,以及对文学教化作用的重视上。从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角度审视中国古代文学精神文化主体性,对当下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出处
《文学遗产》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4-17,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