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上,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建设内在统一并共同受益于法治化思维这一交集。既有实践表明,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形成匹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制度,呈现出以法治化为方向、营商环境为坐标、系统谋划为理念、高位推动为动力、试点示范为抓手的鲜明特点,但也存在着制度系统性、执法周延性、司法便捷性、主体协同性、监督持续性、保护意识法治性“六个不足”。重塑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契合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必须突出系统性,重塑静态规范支持体系;突出协同性,重塑动态保护支持体系;突出融合性,重塑社会要素支持体系;突出拓展性,重塑外部互动衡平体系。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24年第3期57-64,共8页
Journal of Dalian Official
基金
2023年度徐州市社会科学研究重点立项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依法改革研究——依法改革的实践冲突及其法治化解决”(项目编号:23XSZ-008)
2023年度徐州市专项研究课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