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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包干制”试行中的问题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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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所谓“包干制”是指在科研项目中,仅对经费总额进行确定,不设置各项费用比例,无须编制费用明细科目预算。在此模式下,科研经费使用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赋予了科研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能有效将科研人员从烦琐的报账、预算编制和调整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提升科研经费的使用绩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审计观察》 2024年第3期37-40,共4页 AUDIT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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