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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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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使立法过程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立法为民理念,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坚持把科学立项作为推进民生立法的第一步,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切,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用在立法为民上。
作者 何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东人大工作》 2024年第2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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