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通州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仇春利始终忘不了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这个命运转折的日子。同一审判庭上他的妻子赵某某同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一年前,同一案件的另一被告人,北京市地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苏文权已经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仇、苏两人都官至副厅级。至此,由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查办的涉案人数众多的“4·10”大案画上了句号。
出处
《公诉人》
2024年第1期12-14,共3页
Prosecu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