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范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所涉职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据法规、规章修订内容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调整18项,新增20项,包括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权2项,依法删除原职权编号为C1624500、C1624300两项职权及其对应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4期5-31,共2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