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城管执法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天安门地区、重点站区分局,房山燕山分队,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新修订的《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已经2023年12月1日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重新发布<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1〕68号)等裁量基准,于2024年1月31日废止。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4期71-88,共18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