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白皮书,我国数字经济的规模目前已经接近经济总体规模GDP的一半左右。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的国家统计局令。这对科学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全面与尽可能真实地统计出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速度、结构,理解和把握数字经济发展的阶段、区域特点和趋势,满足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真正做到具体而准确认识的迫切需要,尤其对各类有关的企业主体能更加自觉、自愿和自然地融入数字经济之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关村》
2024年第2期60-6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