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及时提出容量补偿机制也是给火电的“定心丸”。为加快推进电量市场、容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高效协同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11月8日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山西省发改委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关于我省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3]463号文件予以落实.
出处
《能源》
2024年第3期39-41,共3页
Ene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