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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模式下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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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互联网技术加持下,新业态经济模式赋予劳动者更多“选择权”,呈现出不同于传统劳动关系的特征。雇员不必再遵循互联网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甚至可能摆脱公司设定的业绩指标和工作方式的限制,获得更广阔的自主选择空间。在新型劳动关系中,从属性的传统特性正在弱化。
作者 柴伟伟
出处 《法人》 2024年第3期75-77,共3页 Faren Magazine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论“互联网+”新业态用工关系的法律界定与规制》(HB20FX005)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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