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高校教师的“教”与“育”、“研”、“学”之间的冲突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普遍现状是:在处理“教”与“育”的关系上,重“教”轻“育”,甚至只“教”不“育”;在处理“教”与“研”的关系上,又重“研”轻“教”,职责本末倒置;在处理“教”与“学”的关系上,重“教”轻“学”,忽视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改变这种不正常现状,厘清“教”与“育”、“研”、“学”之间的逻辑关系,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以育为先、以教为主”的原则。对于“教”和“育”的关系,要“教”、“育”并举,寓“育”于“教”;对于“教”和“研”的关系,需以“教”为主,以“研”为辅;对于“教”和“学”的关系,应以“学”为主,“教”、“学”相长。
出处
《高教研究(西南科技大学)》
2024年第1期45-49,54,共6页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