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缔结条约不仅是在开展对外交往,更是在创制国际法律规范。因此,缔约程序的法治化尤显必要。以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和2023年《缔结条约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标志,中国缔约程序法律制度经历了从分散立法到逐步体系化、精细化的发展进程。特别是2023年开始施行的《缔结条约管理办法》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缔约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规范缔约权行使主体,严格条约草案合法性审核程序,表明条约之间及条约与国内法的位阶关系,完善条约公布制度,开启了中国缔约程序法治化新阶段。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4年第1期156-156,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