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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清喉咽颗粒等3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4年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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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清喉咽颗粒、固肾合剂、清热解毒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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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806-806,共1页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Pharma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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