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作是培养学生表达与交流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应当重视习作课的课堂教学方法。但是在“六三”学制第二学段(3-4年级)的习作教学实践中,由于学生在习作上刚刚起步,思辨性阅读与表达能力较为薄弱,故存在“学生怕习作,教师愁教学生习作”等现象。为扭转和改善这种状况,笔者根据《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第二学段学生应当“乐于用口头、书面的方式与人交流沟通,愿意与他人分享,增强表达的自信心”和“乐于书面表达,观察周围世界,能把自己觉得有趣或印象深刻、受到感动的内容写清楚”等相关要求。
出处
《人民教育》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71-72,共2页
People's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