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动驾驶电车难题是检验人工智能伦理可行性的一块试金石,面对不同情境,其计算程序既要作出可决定的、内在一致的判断决策,又要与人类的普遍道德常识相兼容。康德义务论给出了具有普遍性与一致性的理论框架。自动驾驶电车的道德决策可视为由计算程序执行的第三人称视角司法判决。康德式道德决策以法权义务为基础,并在经验判断中纳入人性法则作为道德评价的优先法则,能够为自动驾驶电车难题提供一种针对一切理性存在者且符合常识道德认知的解决方案。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7-124,共8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脑机接口的哲学研究”(项目编号:20BZX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