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民事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均已迈人数字化发展模式,但二者的公共服务功能供给不足,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需求不匹配,亟待从民事“诉非融合”协同创新和底层逻辑重构的双重维度寻求解决之道。在数字化协同创新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的衔接与融合,强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程序中的应用;在底层逻辑重构方面.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4年第2期156-156,共1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