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卖骑手是在“互联网+”和共享经济背景下产生的新型劳动者群体,与传统用工模式下的劳动者相比,外卖骑手的工作呈现出灵活性、自由性强和从属性弱的特征。这些特征导致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难以适用,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及第三方主体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存在困难。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采用从属性理论,但由于新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弱从属性,该理论难以解决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在司法裁判中多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条作为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依据,但在具体适用上存在-定的差异,并且在劳动关系涉及两方主体与第三方主体的情况下,对劳动关系认定呈现出不同特征。据此,本文从司法判例的角度对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进行探析,并对劳动关系认定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