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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公司如何做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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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4年2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就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新要求进行落实。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同时,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
出处 《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2024年第4期85-87,共3页 CHINA GLASSES SCIENCE-TECHNOLOG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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