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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劳动者休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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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2022年7月,施某入职某五星级酒店,担任酒店人力资源部经理一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月工资数额。11月底,施某在家中不慎扭伤无法正常上班,不得不向酒店请了5个月病假在家休息。休病假期间,酒店以施某工资标准的70%为计发基数,并结合其在酒店的工作年限,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第四条,以其工资计发基数的60%为其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施某则认为酒店的计算方式错误,未足额支付其病假工资,对此双方产生争议。
作者 耿吟秋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24年第2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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