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最佳抉择。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证,因此村民自治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党的领导权和村民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以及村庄内部存在的各种问题,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的协调发展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实现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是实现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效有序的主要途径。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1期165-168,共4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
基金
以法治之光照亮中国乡村——以“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合寨村为例的依“宪”治村调研报告的阶段性成果(202310595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