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校被视为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一个重要领域,其中教材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对吉林省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家乡》一二年级4本教材中的拼音规范情况进行了研究。经研究发现:这4本教材在整体上均能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然而,在句子开头的字母大写、人名和地名的首字母大写、隔音符号的使用、“一、不”的声调、口语轻声词的标调几个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之处。建议《家乡》根据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修改上述问题。
出处
《河北画报》
2024年第8期172-174,共3页
Hebei Pictorial
基金
吉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吉林省中小学地方教材《家乡》的语言使用规范研究(GH2285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