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3月1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开始正式实施。根据笔者在基层学校的调研结果发现,很多学校的管理者和教职工依然对《规则》缺乏正确的认识,甚至消极回避对《规则》的使用,这种意识和行为对于落实《规则》的有关规定,推进中小学依法治校、增强教师和学生的法治意识产生了极大的消极作用。本文针对当前一些教师对于《规则》所产生的认识误区进行分析,在答疑解惑的同时,帮助其明确惩戒的规则和适用范围,从而更好地提升自身运用法治方法和法治手段开展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进而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
出处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4年第2期10-14,共5页
Law-Related Education for Juven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