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多元共治,既是治理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碎片化”赓续传承的需要,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题中的应有之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虽为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赓续传承与创新发展提供了契机,但仍面临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到位、传承人的主观能动性缺乏、企业的公益性参与不足、乡村社区的传承保护意识淡薄、社会组织的参与能力受限等现实梗阻。促进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赓续传承与创新发展,需要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传承人、企业、乡村社区、社会组织等相关主体各司其责,且“多元共治”。其中,地方政府要切实担当起主导者角色,传承人需突出自身的主体地位,相关企业应适度开发,乡村社区必须发挥“在场”优势,社会组织在赋能之后也得积极参与。
作者
张志胜
张小飞
ZHANG Zhi-sheng;ZHANG Xiao-fei
出处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24-29,181,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安徽省社科规划项目“乡村振兴进程中农民道德建设研究”(项目编号:AHSKY2020D63)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张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