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体量日益庞大的平台经济,吸引着诸多轻工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轻工企业数字化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是作为新时代发展产物的数字经济发展时间较短,完善的政府监管机制尚未建立,且基于多变的市场特性,“二选一”“大数据杀熟”“超低价竞争”等垄断行为和恶性竞争时有出现。为保障数字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轻工企业高质高速发展,一方面需要政府根据数字竞争的特点完善法律法规,建立更加匹配的数字化等级监管系统,维护包容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轻工企业应不断加强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应对愈加激烈竞争格局下的实力。文章主要立足《反垄断法》修改,关注平台经济下企业竞争特点,从监管困境出发探究有利于轻工企业有序竞争的规范化发展路径。
出处
《上海轻工业》
2024年第1期108-110,共3页
Shanghai Light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