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课堂教学合理使用适用要件的严格性与著作权合理使用立法的封闭性,导致现行立法很难满足教育技术进步下课堂教学合理使用作品的正当需求。为保护教育的公益性质,应适当限制著作权。放宽课堂教学合理使用的适用要件,以课堂教学为合理使用特定情况的基本限定,结合合理使用一般条款中的效果要件,才能实现著作权私权与教育公益的动态平衡。
出处
《社科纵横》
2024年第2期97-103,共7页
Social Sciences Review
基金
河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网络直播平台侵权责任问题研究”(HB21FX0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