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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无证生产经营标签不合法食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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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情简介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城区一家名为“功夫粮油经营部”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有规格5升的“滴滴香菜籽油”40桶,规格为5公斤的“五香牌大米”45袋,共计货值金额3600余元。经查,该店负责人王某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销售,但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的大米及小包装袋系王某从互联网上采购而来,共购买了规格为25公斤/袋的大包装大米10袋,王某将大包装大米自己分装为规格5公斤/袋的小包装,并自行在其小包装袋上标注“五香牌大米”的名称、5公斤/袋的规格以及生产日期等事项,但未标识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信息。
作者 刘钢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4年第3期28-28,共1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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