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根据职业举报人的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某超市销售的膨化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膨化食品的“生产日期”属于虚假标注,最终,市场监管局却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这是怎么回事呢?一、案情简介今年2月初,来自贵州的李先生从山东某超市找到了一袋“小麻花”(膨化食品),发现合格证里面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33/12/22”,立刻购买后拿到了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超市赔偿其1000元钱,如不赔偿则要求对超市处罚!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4年第3期29-29,共1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