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强调建设数字中国。数据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而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器,因此内部审计参与数据治理是天然的职责所在。这一问题在执业规范变化、新经济冲击和新技术变化的背景下更为重要。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和我国审计署均要求开展增值型内部审计;新经济影响了企业的生产方式、治理结构和组织方式;新技术则改变了内审的工作方式和工作重点。本文以数据治理模型,从数据治理规则、数据质量、元数据、数据访问和数据生命周期五个要素的角度探讨了增值型内部审计的职责;本文以英国数据治理服务商DQM提出的“意识—被动反应—主动应对—成熟—优化”5个数据治理阶段分别探讨了参与路径。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4年第8期76-79,共4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基金
广州新华学院项目(XHKJ2022011、2021J012)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