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和研究。在司法领域,生成式人工智能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其在法律检索、撰写法律文书以及辅助司法审判有着独特的优势。但与此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运用到司法裁判领域中也存在着数据安全危机、难以做出价值判断、算法不透明、责任体系模糊、监管方式不明等问题,由此带来司法不公。在此情况下,要从健全数据库、构建价值模型、规制算法治理风险、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全程监管等多个层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进行规制,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深度融合。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24年第8期177-180,共4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基金
东北林业大学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生成性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深度融合路径研究”(202310225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