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已全面进入数字时代,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广泛出现在经济社会中。随之而来的,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也应在研究和监管层面与时俱进。从技术发展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看,消费者权益受到数据类、算法类侵害的新情况时有出现。同时,也衍生出诸如虚拟财产权、自我决定权等新型权利。这些新型侵权类型和衍生的新权利,需要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认真应对。虽然“互联网+”的相关立法日新月异,但相比新经济发展速度仍显不足。本文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结合技术发展和实践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新类别和新权利进行了类型化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4年第3期26-28,共3页
Research on China Market 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