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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拒赔偿 强制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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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秦某驾驶车辆,与高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高某及乘坐人白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本次事故秦某、高某分别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白某无责任。后因赔偿问题,白某将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高某赔偿原告白某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8843.2元。但是判决生效后,高某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白某遂申请强制执行。高某迫于法律威严,白某也顾及邻里之情,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
出处 《农家致富》 2024年第5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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