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RCEP的投资章节为各成员国投资者在RCEP域内进行投资活动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但其中ISDS机制的设置被搁置,这破坏了RCEP投资规则的完整性,降低了RCEP的投资吸引力。RCEP的ISDS机制缺位主要是由于ISDS机制的固有弊端以及RCEP成员国的内部分歧,但ISDS机制的建立将使RCEP的投资规则进一步完善,增强其对于各成员国投资者的吸引力。RCEP可以从仲裁员选任规则、上诉规则、仲裁结果的执行规则等着手,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ISDS机制。
出处
《科技与金融》
2024年第3期79-85,共7页
Sci-tech Finance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