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有关经办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根据财政部最新印发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规定,结合近年来我省工作实践和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起草了《黑龙江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3期42-48,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