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在实践中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1963年,毛泽东同志批示,要各地效仿,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做深做实诉源治理,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4年第13期40-42,共3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