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学智老师认为中国哲学是“生命的学问”,他认为这是中国哲学的根本特点。在其中,他特别重视中国哲学的主体性,这种主体性融合了王阳明、贺麟、黑格尔、牟宗三思想的要素,张老师将其发展为“精神”的概念,用以阐释中国哲学的一个主要特征。在他看来,中国哲学的主体是一个精神活动的综合主体,而不同于西方哲学的逻辑、理智主体。这种精神主体当中既包含逻辑、理智的主体(知识主体),也包含道德主体,审美主体,宗教主体,是知、情、意等理性、非理性因素的综合。这种对于精神主体的理解和阐释,也体现了学智老师对于中国哲学现代化的独特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张学智老师的上述思想可以称为一种“精神哲学”的现代展开。
出处
《中国哲学史》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33-38,共6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近现代哲学史中的方法论研究”(项目编号:21BZX083)
清华学文科专项“清华学派哲学方法研究”(项目编号:2022Z04W03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