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四国银行团是西方在华协调外交的产物,实际对华借款有限。英国最初维护新四国银行团,但当其成为对华投资与维护在华利益的阻碍后,英国又最早提出修改合同与解散新四国银行团。虽然新四国银行团在1937年未被解散,但英国的努力有助于全面抗战爆发前后几笔对华借款的达成。全面抗战爆发后,为防止日本垄断在华权益,维护自身在华利益,英国改变立场,支持在名义上保留新四国银行团,但在对华借款时已不再对其有所顾忌。战争结束后,新四国银行团终被解散。英国对待新四国银行团的政策具有明显的功利性,视其为英国推行东亚政策的重要工具。
出处
《抗日战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2-115,共14页
Studies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基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启计划”(202400JH08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