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激发员工潜能、推动产品创新、提高整体竞争力的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在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创新型股权激励工具,自推出以来迅速发展,已成为科创板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主流选择,但目前学术界对其激励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缺乏深入、具体的研究。本文采用单案例研究法,以科创板首家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企业——乐鑫科技为研究对象,在介绍其激励计划实施进程、激励方案设计特点的基础上,从动因和实施效果两个层面探讨科创板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研究结果表明:乐鑫科技的五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完成情况良好,但方案仍存在优化空间;提升业绩、吸引和稳定人才、享受科创板政策红利是企业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核心动因;股权激励实施后企业短期市场绩效、财务绩效和创新能力均有所改善。乐鑫科技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案例可为我国科创板企业股权激励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99-107,共9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基金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3BYJ006)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号:2023KY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