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2月5日北京市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本市数据要素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完善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管理机制,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深入实施《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年第10期12-22,共1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