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3年全国总工会提出并实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体制“一改三策”以来,全国31个省级总工会中,除上海市外的30个省级总工会全部实行了非财政供养的缴费单位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不断夯实对各级工会服务职工会员和党政工作大局的经济基础,各级工会尤其是广大中西部省区的县级总工会财力得到大幅提升和保障,实现了从之前的“吃饭型”到“服务型”工会转变,工会经费“三服务”能力得到有力保障,县级工会履职能力得到切实增强。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24年第4期15-17,21,共4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