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被遗忘权”衍生出来的“被记忆权”概念,聚焦于网络用户围绕信息保存、迁移和继承的权利。这一阐发将记忆权利限定在个体的信息或数据权利主张上,也让其带有几分被动意味。本文从记忆权利的内涵(主动与被动)、权利主体(个体与群体)、时空语境(数字与前/非数字)和义务主体(平台与公共机构和国家)等四个角度审视“被记忆权”概念,试图将之拓展为复数乃至复调式的记忆权利观念,由此激发其丰富的实证潜力和多元的规范及伦理意涵。
出处
《新闻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42-52,共11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
基金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科研创新项目“数字记忆建构与家国认同的重塑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