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华为创始人任正非在《华为的冬天》一文中提出了“对事负责制”与“对人负责制”,阐述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事风格及管理方式的本质区别,之后引发一些学者讨论,大家得出的结论各不相同,也均有合乎常理的论据支撑。通过研究相关观点所列论据可以看出,结论不同主要是对“人”与“事”的界定范围不同、使用场景不同所致,但都认识到两种行事风格对组织运行效率有影响。本文讨论的范围是界定在同一个组织内,基于一定的授权体系下,将“事”界定为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或岗位职责,将“人”界定为完成工作任务或岗位职责过程中涉及的人,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同事、下属等。通过对行事风格及管理方式的分析,来探讨“对事负责制与对人负责制”对组织运行效率的影响,以期为企业管理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出处
《企业研究》
2024年第2期45-47,共3页
Busines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