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确赌博行为识别标准是盲盒产业监管的前置性议题。盲盒商品发源地美国相关司法判例与产业政策显示,即便所涉案件中消费者诉求并未获得支持,即便目前所涉卡片盲盒在美国被视为合法文化商品,却并不能得出“在美国卡片盲盒不是赌博,乃至盲盒不是赌博”的误读,而只能推断得出“卡片盲盒即便是赌博,当前在美国也并不违法”的结论。在比较法视角下借鉴域外相关法律界定,当前研判具体盲盒产品是否赌博之标准应为:一为盒内物品是否涉及转化为现实货币的可能;二为应关注其奖励相对于售价是否过高,比例过小;三为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特定盲盒是否严重违背等价有偿原则并制造了交易风险。防止文化掩盖下盲盒赌博交易泛滥应基于上述三重标准进行研判,以期有利于我国盲盒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出处
《理论月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15-126,共12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公司的法律规制研究”(20CFX062)
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提升数字政府建设的‘情感温度’”(HBSKJJ202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