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是原煤生产大市,素有“地下煤海”之称,年产原煤和销售原煤在6.5亿吨左右,煤炭生产和销售约占全区的65%左右,居全国地级市之首。煤炭行业对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影响,但煤炭行业税收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本文以鄂尔多斯市为例,分析煤炭行业税收现状及监管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煤炭行业税收监管,强化地方财源建设提出意见建议,实现煤炭行业税收现代化监管。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西南部,全市8.7万平方公里,含煤面积为6.13万平方公里,已探明煤炭储量达到2535亿吨,约占全区总储量的2/3,全国的1/6,是我国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原煤生产大市,素有“地下煤海”之称,年产原煤和销售原煤在6.5亿吨左右,煤炭生产和销售约占全区的65%左右,居全国地级市之首。煤炭行业对全区经济税收影响举足轻重。